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為避免資源回收從業人員發生職業災害,新北市勞動檢查處今年針對轄內三十家資收業者實施專案輔導,初檢僅一家合格,餘廿九家都不合格已要求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三萬至三十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資源回收的作業場所時常使用輸送帶、堆高機、挖掘機等重型機具,現場又囤積大量回收物,容易使作業人員面臨機械捲夾及物料倒塌的風險。
他指出,去年四月即發生一起勞工遭輸送帶捲入死亡職災,今年二月亦發生一件資收廠負責人遭翻覆的堆高機壓擊致死意外,顯見資源回收的作業風險較高,加上業者通常為規模較小、缺乏資源的微型企業,選定三十家資源回收業作為專案輔導對象。
勞檢處表示,輔導初檢共發現五十九項缺失,包括堆高機駕駛座未設安全帶、未設照明及方向燈,或駕駛離開時未將貨叉置於地面;另現場人員使用氧氣、乙炔從事熔切作業時未確實固定鋼瓶,如不慎傾倒損壞氣閥開關,容易發生火災爆炸意外。針對所見缺失,勞檢處均列管追蹤,如未依規定改善者,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三萬至三十萬元罰鍰。
陳瑞嘉表示,資源回收業者通常規模較小,一般無法完全負擔安全衛生改善費用,為鼓勵業者積極改善作業環境,勞檢處訂有「補助微型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備作業計畫」,只要五十人以下的事業單位,且營業登記與作業地址相同,皆可提出申請,最高可補助改善費用的一半,若是增設或改善高風險預防的器械設備,單一事業單位可獲最高十二萬元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