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違規1年逾3次 報關業者將停業廢照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關務署近日發布新法規,加強對報關業者管理,業者未取得進口委任書或冒名通關,又報運非洲豬瘟肉品或重大管制物品入台,近一年內達三次以上,最長可停業六個月或廢止報關證照,將於明年元旦生效。

八月下旬爆發非洲豬瘟肉品走私入台事件,引發各界對快遞包裹可能成違禁品漏洞疑慮,促使財政部關務署逐步加強報關業者管理。關務署十六日發布新聞表示,已在十一日發布「海關依關稅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裁處停業或廢照認定原則」,並自明年一月一日生效。

關務署說明,根據關稅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報關行違規行為,可對其停業六個月以下或廢止報關業務證照,發布認定原則目的在進一步說明客觀認定標準,遏阻業者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