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姓男子 騎機車前往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向員警領取司法文書時,值班員警聞到他身上有濃濃酒味,騎士領完信後,員警實施酒測零點二mg/L,雖未達公共危險但仍超標,員警依交通法規告發並扣車,高男沒想到因自己酒後騎車到派出所領信,不僅車被扣,還被開紅單,只能走路下班。
經警方清查發現,高男(四十八歲)於十日下午三時許起,飲用保力達等酒精飲料,下班時他想起有信件寄存在派出所內,就騎車去派出所領信,不料身上濃濃酒味被機敏員警識破,當場依發法交通舉發並扣車。
另外,十七日凌晨新興分局前金分駐出所巡邏員警,在自強一路與永恆街口發現對向一台自小客突然紅燈右轉,員警遂尾隨在後,並在六合二路上將其攔下,在盤查過程中發現黃姓駕駛(男,二十九歲)並無駕照,詢問後黃男表示先前曾因酒駕緣故駕照遭吊扣,另員警發覺黃男身上仍有明顯酒味,予以實施酒精測試,結果超過法定標準值,將其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帶返所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