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二分局陽明所黃姓員警燒炭輕生

三民二分局副分局長唐吉川說明陽明所黃姓員警燒炭輕生情形。(記者蔣謙正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黃姓員警原於二十三日上午五至七時擔任備勤勤務,遲至五時十分仍未簽入上班,經聯繫家人,得知黃員已不幸於自家住宅大樓地下停車場車內燒炭死亡,報請一一九救護及檢方相驗。

三民二分局副分局長唐吉川表示,初步研判黃員為燒炭自殺死亡,已於上午報請高雄地檢刑事相驗完畢,家屬對檢察官提示並認定之相驗結果均表無異議。黃員本身無特別就醫紀錄,生活正常無輕生跡象,工作職場上亦無異狀。

唐吉川說,本案因涉員警個人及家庭隱私,本分局尊重家屬悲傷情緒,不便代表對外發言,分局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黃員撫卹及後事。

(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請打一九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