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五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有酒駕前科的現役軍人若於五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此外,軍人若以廣播電視、網路等散布軍事謠言,也加重刑度。
陸海空軍刑法修法前規定,酒駕者可處二年以下徒刑、併科最高三十萬元,若致人於死者,可處三年到十年徒刑,致重傷者可處一年到七年。
昨日三讀的條文,是配合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刑法酒駕修法,也針現役軍人酒駕再犯者增訂加重的罰則。
陸海空軍刑法昨三讀通過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增訂現役軍人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處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至十年期徒刑;這部分刑度與一般民眾相同。現役軍人若是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犯酒駕或毒駕等罪,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此外,昨日也三讀通過第七十二條條文,指現役軍人意圖散布於眾,捏造或傳述關於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者,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此次修法僅加入「傳述」、「不實訊息」文字。
同條文也增訂,若散布的方式是利用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