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於11日15時3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位於汐止區新台五路二段有行車糾紛情事,員警到場時已無爭執情事,經警方了解,為林姓男子(69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新台五路二段往一段方向行駛,於新台五路二段170號對面與騎乘大型重型機車之林姓男子(84年次),因變換車道離其較近而行車糾紛結下樑子。
警方說,汽車駕駛復於新台五路二段25號前以車輛擋住去路方式逼停大重機騎士。雙方下車後於道路上發生爭執及拉扯,重機騎士遂持辣椒水向汽車駕駛噴灑,致其痛苦難當,警方遂先將汽車駕駛林男送醫治療,並將林姓重機騎士請回所內釐清案情,目前雙方暫未提出告訴。

汐止警分局表示,經進一步了解,林男(69年次)惡意逼車部分,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道路交通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4款: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之違規行為,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該條例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