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會十七日召開程序委員會議,決議自明年一月三日起至廿二日連續召開二次臨時會,續審明年度總預算等議案。
程序委員會議由議長曾麗燕主持,副議長陸淑美及童燕珍、曾俊傑、劉德林、鄭光峰、韓賜村、朱信強、陳善慧議員與會。
為審議完成明年度高雄市總預算案,曾議長依地制法第卅四條第三項規定召集臨時會,經程序委員會決議自明年一月三日至十二日及一月十三日至廿二日,連續召開第三屆第八次及第九次臨時會,每次臨時會日程均為十天。
議會表示,明年度總預算案分組審查除財經委員會,其餘委員會均已審畢,程序委員會將財委會尚未完成部分及二、三讀會排入臨時會議程,並決定援例由今年財經委員會繼續完成分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