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用戶夏月電價提前實施 暫緩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經濟部召開今年第三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會中依據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議程原本排定五月下半月納入夏月電價的討論案,與會委員認為,部分用戶還必須要加強溝通,預計明年初再開會討論。

經濟部一年召開三次電價審議會,其中四月、十月針對基本電價調整,十二月針對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不涉及基本電價調整。

能源局長游振偉說明,經濟部今年十月有評估要針對高壓以上用戶五月下半納入夏月電價,經查三大科學園區、八大產業及百貨旅館業等召開說明會溝通,約七成用戶表示認同或無意見。但因為部分業者認為自身電價可能會有所調升,因此最後決議,由台電充分溝通,並在明年召開臨時會再進行討論。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夏月電價提前收,非夏月電價也必須調降,這樣才能維持全年電價不變。

曾文生舉例,像是旅館業五月下旬一般不是旺季,旺季是過年期間,按理來說若五月提前進入夏月電價,對旅館業有利,因為等於一、二月旺季期間電費較低,但部分業者無法理解,所以才請台電再溝通。

另外,審議會也審議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經過檢討決議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之平均費率分別為調降為每度零點零四七四元、每度零點零八四九元、每度零點一七零一元,轉供配電調升至每度零點三一九三元,適用期間為明年一整年。

另外,因應未來綠電快速發展,審議會決議逐步降低基本費率優惠折扣數,未來將按年度分兩階段縮減基本費率優惠折扣,新制度於一一二年正式實施。

線路設置費從八十六年迄今未調整,審議會亦決議調整一一一年至一一三年線路設置費率,因該費用多屬新建房屋申請用電時一次性收取,繳付對象以建商及工業用戶為大宗,線路設置費率調整方案自明四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