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移工開放入境 菲越協商中

350個移工集中檢疫床位 開放雇主登錄申請 入境後應配合14+7檢疫措施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兼顧產業及照顧人力需求,勞動部經指揮中心同意,繼十一月十一日開放印尼移工專案引進後,近日再度確認泰國相關防疫措施已就緒,宣布即日起開放泰國移工入境。勞動部另持續與菲律賓及越南協商,視各來源國準備情形決定引進移工。

勞動部昨日表示,第一階段自十一月十一日起至明年二月十四日前,移工入境全數採集中檢疫,雇主得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申請集中檢疫床位。

集中檢疫所床位均由指揮中心統一調度使用,目前因應指揮中心春節返鄉專案,集中檢疫所床位安排以國人為優先。另指揮中心於明年一月一日至十四日期間,將提供三百五十個床位作為移工集中檢疫之用,勞動部已開放登錄申請。

勞動部補充,移工入境後,應配合檢疫十四日及自主健康管理七日,第一階段移工入境全數採集中檢疫,並續在集中檢疫所完成自主健康管理七日。

勞動部強調,集中檢疫期間雇主若未給薪,移工符合資格,可於檢疫結束後向地方政府申請防疫補償金;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續住集中檢疫所則為雇主同意專案引進的條件之一,移工雖然未提供勞務,雇主仍應給薪。

此外,勞動部表示,專案引進移工於入境前,雇主必須投保新冠肺炎的醫療保險,於移工入境前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上傳載有移工(即被保險人身分)的購買保險證明文件,包括保單、保險理賠申請書、代理投保委任書及雇主切結書等,未投保及上傳投保證明文件者,將無法安排移工入境。

勞動部提醒,移工入境後,雇主仍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規定,落實防疫措施,善盡雇主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