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對於中國大陸海關總署去年十二月三十日通報,聲稱廈門海關從台灣輸往大陸的活石斑中檢出兩種禁用藥,除當即暫停進口台灣二家養殖場活魚,並對其他台灣活魚加強檢疫。對此,農委會漁業署回應表示,將由相關單位共同查處源頭,做好用藥管理。
中國大陸海關總署通報內容聲稱,廈門海關近日從台灣輸中國大陸活石斑魚中,檢出禁用藥「隱性孔雀石綠」和「隱性結晶紫」,為保障大陸消費者安全,根據中國大陸「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發布這項通報。
並自當日(十二月三十日)起暫停受理來自台灣王志義養殖場和戴兆鐘養殖場的活魚報關;對台灣其他養殖企業輸中國大陸活魚「按照布控指令加強檢驗檢疫」;並及時將上述情況通報關區內貿易企業;這項通報「在解除前一直有效」。
漁業署回應說明,依以往檢出模式,陸方若有檢出水產品有藥殘,會先通知我方窗口防檢局,再轉知漁業署及相關單位共同查處源頭,做好用藥管理。
漁業署接獲防檢局通知後,依程序皆以函通知繫案運搬業者及養殖場所屬縣市政府到場查處,本次案件為屏東縣政府,已到場查處有案,目前尚在查處中,後續將進一步追查原因並輔導改善防止再發。漁業署表示,隱性孔雀綠及結晶紫是否為禁藥,孔雀綠是為禁藥,而結晶紫不得使用在水產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