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重考照擬強制酒精鎖車輛應考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因酒駕被吊銷駕照者,重新考照後一年內只能駕駛裝有酒精鎖的車輛;但目前登記有案的酒精鎖車輛僅一百零三輛,成效不彰。交通部擬從嚴修法,未來酒駕者重新考照時,必須開著裝有酒精鎖的車輛應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攸關是否提高酒駕刑責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酒精鎖制度在民國一0九年三月實施,規定酒駕再犯、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酒駕拒(檢)測等三種違規被吊銷駕照的駕駛人,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重新考得駕照後,一年內必須駕駛裝有酒精鎖的車輛。

立委葉毓蘭詢問酒精鎖執行成效為何?交通部次長陳彥伯回應,根據統計,至去年十二月重新考領因酒駕被吊銷駕照者有二千五百九十八人,目前裝有酒精鎖登記在案的車輛只有一百零三輛,效果確實不佳;最大問題在於,現行條例沒有規範酒駕者再考領駕照時,要開著裝有酒精鎖的車輛應考,目前已規劃朝此方向修法。

立委鄭麗文說,酒精鎖制度上路後,至今的安裝率只有百分之四,裝酒精鎖的價格約六萬元;依規定要裝酒精鎖卻沒有裝,罰鍰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兩者相去甚遠,難怪有人心存僥倖。

陳彥伯表示,會研議修法提高罰鍰額度,讓酒駕重新考得駕照者覺得應該要裝酒精鎖。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被問到有關酒駕修法的態度指出,法務部一貫立場就是從嚴、從速追訴處罰;至於刑責是否加重?要加重到什麼程度?將和立委討論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