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1年「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名單出爐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文化部「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名單出爐,共五十案提出申請,二十三案媒合計畫獲補助,共跨十七個縣市二十二個場館,總補助金額為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

一一一年度媒合駐館合作計畫中,有許多團隊及場館持續深入在地並提出長期駐館計畫,如「EX-亞洲劇團」進駐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中正堂,藉由團隊特色來活用場館空間,辦理場館參訪、工作坊、講堂等,為場館引入不同族群的觀眾,拓展當地藝文人口;「賴翠霜舞創劇場」進駐台江文化中心,雙方合作目標連結台江地域性,發展出南部地區素人表演開發計畫,為在地民眾開拓不同的藝術體驗。

文化部七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從民國九十八年推動以來,補助一百三十六個團隊進駐北、中、南、東及離島等各地藝文場館,媒合四百五十四案合作計畫,希望團隊及場館透過長期合作,讓各地場館及社區持續導入不同類型與特色的表演藝術活動。

今年也有首次合作的團隊,如「樂興之時管絃樂團」進駐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台北青年管樂團」進駐南海劇場等,將攜手為在地民眾提供多元的表演藝術活動,強化藝文參與,培育藝文種子及活絡在地藝文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