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比特犬未登記 最高罰25萬

台南市動保處長吳名彬(右二)等人呼籲飼養比特犬強制申報,違反規定將挨罰。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比特犬攻擊事件頻傳,農委會已將比特犬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從今年三月一日起一般民眾不得再繁殖比特犬,並須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若於明年三月一日前未完成登記,將面臨五萬至廿五萬元罰鍰,並沒入犬隻。

台南市動保處指出,農委會新修正的「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將美國比特鬥牛犬及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兩種比特犬列入名單當中,自三月一日公告生效起,一般民眾便不得再繁殖上述犬隻。已飼養之飼主,則須於期限內辦妥寵物登記始得繼續飼養。

動物收容組長黃瓊如指出,台南市目前已完成登記比特犬總計二0三隻,其中僅一三六隻完成絕育。台南市兩處動物之家也收容了十六隻比特犬,大多是市民發現通報,動物之家前往收容,有飼養彼特犬經驗者,歡迎在三月一日前進行認養。

動物保護組長周駿男說,比特犬亦為行政院農委會公告「具攻擊性寵物」之一,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應由成年人伴同,並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及配戴透氣嘴罩。

動保處長吳名彬強調,比特犬雖是個性較為特別的犬種,但在妥善訓練並配合各項法規飼養下,比特犬也可以成為家中忠心的成員之一,飼主應負起飼主責任,終養不棄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