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持媽媽手機上網買點數 爆糾紛

小朋友滑手機的畫面隨處可見。(記者羅玉如攝)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小朋友玩手機,不僅影響視力、阻礙發育,網路遊戲消費糾紛也層出不窮。消基會表示,未成年者在網路遊戲消費,可參考消費者保護法。依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契約審閱期至少三日,家長要多加留意。

一國小學童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媽媽的手機上網下載遊戲,且多次購買點數,累計消費四萬餘元。家長發現後認為,小學生根本不了解,訂閱網路遊戲就得付費,主張業者應退費。但業者不同意,該家長同時向消基會及電腦公會提出申訴。

針對網路遊戲點數購買爭議,消基會發函給發行遊戲的電競公司。經業者調閱資料核對後,確認剩餘點數約三千點,折合新台幣約七百元,依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退費,全案才宣告落幕。

消基會強調,該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業者應將契約交付消費者審閱。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約,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契約才能生效。若屬無行為能力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訂立契約。

上述個案的手機持有人雖為成年民眾,但遊戲點數購買者卻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業者顯然未依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放任未成年小孩在未獲家長,即法定代理人同意下,購買金額龐大的遊戲點數,確有疏失。

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經濟部要求業者標註,未成年消費者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且於契約內文將限制或影響消費者權益的文字,以紅字、粗體字、斜體字等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同時增列下載定型化契約功能,供消費者下載列印。若發現購買數量過大,業者應通知消費者,確認是否同意購買,避免引發紛爭。家長也應注意,不要讓未成年子女任意使用自己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