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3月19日止 嘉義縣呼籲業者盡速送件申辦

嘉義縣政府積極輔導轄內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 (記者張誼攝)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未登記工廠納管期限一一一年三月十九日即將截止,嘉義縣目前尚有約近四百家尚未申請納管,縣府呼籲業者於三月十九日前應盡速提送納管。

嘉義縣政府自一0九年三月二十日起,積極輔導轄內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並於今年農曆年前針對確定或疑似未登記工廠全面發文通知,希望配合中央共同達成「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經營」目標,請尚未申請納管業者於期限前盡速納管。屆期未申請者,將配合經濟部政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逕為斷水電,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心態,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縣政府表示,經濟部於一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並自一0九年三月二十日施行,凡已領有臨時工廠登記者,在原臨時登記事項範圍內,於施行日起二年內(一一一年三月十九日前)換發特定工廠登記。

另低污染既有未登記工廠(即一0五年五月十九日以前),於施行日起二年內申請納管,並於施行日起三年內提工廠改善計畫(包括環保、消防、水利、水保、衛生等),改善計畫經核定後二年內完成改善,施行日起十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經濟發展處表示,嘉義縣於一0八年清查轄內未登記工廠,包含經縣府列管或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總計約有九百九十八家,目前申請納管案件約四百八十一件,臨登轉特登一百六十三件,目前尚有約近四百家尚未申請納管,縣府再次呼籲業者於三月十九日前應盡速提送納管。

嘉義縣政府於經濟發展處工商管理科,成立單一窗口申辦服務,並由專人提供法規諮詢,服務專線05-3620438。相關法規、申辦流程及表格皆放置於縣府全球資訊網-全縣線上整合申辦服務,歡迎業者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