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向交通部公路總局提報苗栗市及頭份市非都市計畫易肇事路口改善,經核定補助總經費1,120萬元,分別於苗栗市及頭份市易肇事路口處擇選各5處路口進行改善,提升用路人的安全品質,期望透過公共建設並因應周遭環境,改善交通設施,並同步改善道路交通功能等。
工務處表示,此案共計改善10處路口,主要改善工項為新設行人號誌、號誌與路燈整併共桿、標線型人行道繪製及鋪面改善角隅空間串聯既有人行道進而縮短行人穿越道路距離,並設置無障礙坡道及行人專用號誌及強化人行與車行的動線,讓用路人步步安心。
易肇事路口改分別於苗栗市「公園路與三湖道路口、至公路苗栗監理站路口、新東街與復興路二段路口、玉清路與復興路四段路口及玉清路與玉清路380巷路口」及頭份市「中正一路(124乙線)與大成街路口、中正二路(124乙線)與大成街路口、中正二路與苗17路口、中正三路與親民路路口、親民路與信德路路口」已改善完成。
為營造安全道路環境,進行行人通行環境及路口無障礙空間改善,工務處表示,期望提升行人穿越路口之安全性,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打造優質行人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