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三十三歲陳姓男子,因身負三案毒品及一案竊盜通緝罪名,自一一○年被雲林地檢署傳喚多次未到而遭發佈通緝,期間男子藏匿於嘉義工地躲避警方查緝,未料陳男賊星該敗,與朋友到雲林斗六買東西遭警方查獲送辦。
斗南警方指出,陳男為治安顧慮人口,有多項前科,警勤區員警到住家查訪時從未見過,日前警方接獲線報,陳姓男子認為風聲已過而回雲林工作。警方遂成立專案小組,並佈建情資,掌握陳男可能使用的交通工具,經多日調閱監視器、判斷其經常行走之路線及必經之路口,視時機成熟定點埋伏查獲陳男。
陳男說,逃亡期間都睡在嘉義工地,隨老闆到處工作,目前在古坑某處工地工作,沒想到與朋友去斗六買個東西就被警方認出並查獲,真是人算不如天算,真是法網恢恢終究逃不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