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進干政 新光金、新壽挨罰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新壽前董事長吳東進遭金管會停職後仍干涉新光集團業務,金管會十日開鍘新光金及新壽,但吳東進沒有實質職位,並未受罰;金管會直言,防範大股東干政的法制仍有欠缺,已委外研究,希望在六個月內有修法方向。新光金表示,尊重主管機關決議,將依規定由新產生的代理董事長執行職責。

金管會調查,新光金、新壽、新光銀行、元富證券及新光金關係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及經理人先後於去年十月至十一月間出席吳東進指示召開的四場次會議,違反公司治理原則。

莊琇媛說,金控董事長是金融集團最高領導人,許澎沒有善盡督導責任,因此停止許澎董事職務三個月,新光金必須從董事再推派人選暫代董事長職務三個月;此外,新光金必須在三個月內檢討修正大股東互動機制內規,且要研提強化金控公司治理的具體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