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6日電
公視片庫遺失數位資料一事,NCC表示,公視在2月8日事發1小時內就已通報一級資安事件,規劃18日找公視資安長、行政院資安處與文化部共同討論,釐清案情,避免未來再度發生類似情形。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依照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第11與第13條規定,公視屬於A級關鍵基礎設施,2月8日傍晚發生異常,公視在事發1小時內就依規定通報NCC一級資安事件,通報原因是發生儲存設備異常。
媒體詢問本來只是儲存設備異常,為何演變成原始資料都遺失?翁柏宗指出,這部分還需要釐清,規劃本週五找公視資安長、行政院資安處以及文化部人員共同討論,了解事件始末,也會研議未來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翁柏宗表示,資通安全管理法下有子法「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其中有要求系統備份。但是在現行資通安全防護計畫中,沒有特別規範委外第三方單位的情形,未來也許這部分可以討論,是否列入資通安全防護計畫內容範圍。
至於是否可能有罰則?NCC官員表示,NCC是就公視營運計畫監理,也有文化部的權責,原則上應先要求限期改善,但如果沒辦法恢復原始資料,也希望未來可以防患未然,避免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