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通過修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 首創一櫃雙罐

竹市通過修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首創一櫃雙罐、不限親屬身分,遷出公立納骨塔改樹葬永久免費。(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政府為配合殯葬設施提升、以及符合民眾需求,進行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法規的修訂,十八日在市議會的支持下,修正通過。市長林智堅指出,新竹市永恆之丘是全台少見將建築之美導入納骨塔,打破民眾對納骨塔傳統印象,為照顧市民,放寬一櫃一罐限制,一櫃得放置兩骨灰甕,並首創不限配偶或親屬身分,只要經得原申請人同意即可同櫃,更重要的是第二罐免收使用規費。

民政處長張力可表示、此次修正竹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有五大重點:ㄧ、為推廣鼓勵環保自然葬,凡竹市民及竹市民配偶、直系血親二親等內親屬於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使用詠生樹樹葬園區均免收使用規費,推廣期過後、竹市民使用規費二千元、竹市民配偶、直系血親二親等內親屬使用規費三千元,非竹市民四千元。

竹市通過修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首創一櫃雙罐、不限親屬身分,遷出公立納骨塔改樹葬永久免費。(記者曾芳蘭攝)

二、為環保永續、紓解塔位使用壓力,自竹市納骨塔遷出詠生樹樹葬園區免收使用規費。三、訂定新建納骨塔永恆之丘塔位及神主牌使用規費,依樓層及高度骨灰塔位二至四萬元不等,神主牌位則為二萬元,非竹市民使用調整為八倍。四、為符合民眾反映夫妻櫃位需求,增設納骨塔一櫃雙罐之規定。五、因應傳統風水擇日習俗,塔位設置暫厝區,骨灰暫厝一年一千元、骨骸暫厝一年兩千元。

民政處表示,此次自治條例修訂,除前述五大重點外,為利環保永續殯葬設施減量,增訂了塔位使用年限為三十年,三十年屆至,其後代可選擇再次繳納規費使用或遷往詠生樹樹葬園區,過去已晉塔者則是自法規生效日開始起算,另為提供寧靜舒適的豎靈環境,殯儀館二樓靈堂可放置豎靈牌位,一天收費兩百元,此次修法為近年最大規模修正,將更符合現況使用及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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