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生新生兒有五倍券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五倍券使用期限將至四月底,經濟部宣布,只要是四月份出生的新生兒,都可收到這份「新生兒禮物」;避免影響民眾權益,民政局要求各戶政事務所,只要收到戶役政資訊系統的出生通報後,將主動通知新生兒父母領取。若是四月底才出生,民政局表示可以改領郵政禮券。

經濟部修正〈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四條,今年四月份出生新生兒,父母持經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等出具的出生證明,可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郵政禮券。

民政局表示,即日起各戶所會主動通知四月份出生新生兒家長領取五倍券或郵政禮券,領取郵政禮券者應於五月底前至郵局領取,不同於五倍券,不會有使用截止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