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查最大值核繳 空汙費新制今上路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二十五日指出,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係為防杜短報短繳,明定查獲有不當調整設備、動手腳後,可以查核的資料中擇定最大值核定應繳空汙費,新制今(二十六)日上路。

環保署昨日表示,為防杜公私場所藉由造假連續監測資料,短報短繳空汙費,二十四日修正發布的「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辦法」,增訂煙囪連續自動監測連線資料查核規範事項,明定不符合規範時,增加環保機關針對檢測原始資料的查核機制,並以檢測結果或排放係數進行排放量計算空汙費,可擇定最大值核定應繳空汙費,新制於公告後第三天、二十六日上路。

另,由於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與公私場所對於重新核算或追繳期限的認定有爭議,也增訂重新追溯核算期限,即公私場所經主管機關通知提報查核資料時間之前一季起,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者,得重新追溯核算五年內的應繳空汙費。蔡孟裕說,這是直接將行政程序法的追溯期寫入新制,避免各自表述。

此外,環保署指出,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辦法增訂申報門檻,即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與粒狀物排放量的應申報門檻,規定為超過每季十公斤;估計約有二千多家列管公私場所可免除申報,環保單位一年可減少約七萬件申報審查案件,約省下新台幣三千萬元行政成本。

環保署同時針對追補繳的分期規定,增訂補繳差額在二千萬元以上時,可延長分期繳納至三十六期的規定,以降低業者補繳空汙費的負擔。

即時

市售蔬果 1成3有農藥殘留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9日公布...

關懷長者吞嚥 門諾社區篩檢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隨著年紀增長,...

違規騎士因「這件事」 遭土城警帶回送辦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土城分局金...

闖紅燈遭三重警逮 一查竟是被通緝的詐團取簿手 鷹眼...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

近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