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沈姓男子身體不適至醫院急診,不滿院方未開安眠藥給他,竟在急診室飆罵「三字經」,還踹傷前來制止的醫師。台南地院認為沈男事後坦認犯行並與醫師達成和解且已賠償,依違反醫療法判他兩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沈姓男子去年十二月間晚間身體不適,經救護車送至麻豆新樓醫院急診室就診,只因醫師治療且未當場開立安眠藥給他,而心生不滿,當場對護理師大罵「三字經」,作勢攻擊護理師,經醫師出面制止,沈竟轉向恫嚇醫師說「恁爸一槍打死你」;員警到場處理,沈男還腳踹醫師,致左大腿及左腳腳趾擦挫傷,醫師提告。
法官認為,沈男因身體不適送醫治療,竟在醫護人員治療過程,施強暴於執行醫療業務的醫事人員,不僅妨害醫師及護理師執行醫療業務,更嚴重破壞醫病關係,打擊第一線醫療從業人員士氣,所為實在不該,惟念他犯後與醫師達成和解,並允諾將來不再有類似行為,因此,予以薄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