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縣府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建設處暨縣警局持續針對轄內高感染傳播風險之特定娛樂場所加強稽查,落實強化現行相關防疫措施等作為。
縣長張麗善說,強力要求縣轄內特定娛樂場所業者務必落實防疫管制措施,確實遵守各項防疫措施規定,從高風險的場所著手,做好防疫措施以防堵疫情,共同守護縣民的健康。
建設處長李俊興說,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特定娛樂場所之強化防治作為,包括一、進入場所之顧客,應提供至少接種三劑疫苗證明,並落實實聯制,如有呼吸道症狀或出現發燒者均不得進入。二、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皆應接種疫苗二劑且滿十四天,如第二劑滿三個月者,應接種第三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
三、全國上述工作人員、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即日起至四月三十日須每週進行一次快篩,陰性者始得提供服務。四、盤點相關從業人員進行造冊,並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及有異常狀況時之追蹤處理機制。
後續將持續與警政單位共同加強轄內特定娛樂場所臨檢及防疫稽查工作,確保業者落實防疫措施,倘有發現違反防疫規定者,將移送衛生主管機關予以裁罰,嚴杜防疫破口,共同防堵疫情擴大,守護縣內之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