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指出,公視近年人事紛爭,公視基金會多屆董、監事無法如期完成選任,現第七屆至今已延宕近三年,仍無法選出足額董、監事,凸顯公共電視人事改組問題叢生,亟需進行檢討,監委王美玉、紀惠容、葉大華關切本案,已申請自動調查,追究是制度或是行政怠失所致。
監委指出,依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但第七屆董事審查結果,始終未達法定董事人數,已延宕近三年,至今無法順利組成董事會。
且監察院一0二年曾就公視基金會第五屆董、監事選任作業,行政院就提名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候選人的相關提名作業延遲,又未主動催促主管機關文化部辦理,涉有怠失,已對行政院及文化部提案糾正。
監委認為,從第五屆至第七屆,公視基金會選任仍紛爭不斷,顯見問題依舊難解,公廣集團員工士氣低落,出錯連連,陷入治理危機。公共電視屬於全體國民,應向全民負責。究竟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審查程序是否合理?
此外,行政院、文化部對於公視基金會董事會組成及提名作業,有無善盡職責?公視、華視相關人事組織及管考有無制度上應檢討之處?如何改進現行人事體制,促使公視、華視未來健全發展?均有深入瞭解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