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男騎車外出買酒 耐不住酒癮開喝被警攔查送辦

(記者陸瓊娟翻攝)

記者陸瓊娟/梓官報導

一名六十歲的黃姓男子四月三十日晚間七時許,在梓官區大舍東路、大舍南路一帶騎乘機車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並於綠燈亮起後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上,其違規行為都被後方巡邏員警看得一清二楚,員警上前攔查,發現黃男戴著口罩仍聞到濃厚的酒氣味,員警立即實施酒測,黃男酒測值竟然高達0.85mg/L,於是員警當場將黃男逮捕,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同時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交通違規。

高雄市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所長郭宗鑫表示,該名六十歲黃男的機車駕照早在一0二年間因酒駕行為遭註銷,因交通違規被警攔查時,發現黃男戴著口罩仍聞到濃厚的酒氣味,酒測感知器得知黃男酒測值竟然高達0.85mg/L,黃男辯稱喝了一瓶啤酒,沒想到酒測後卻嚴重超標,黃男直呼不可能,但員警隨後在黃男機車前方置物箱發現有瓶已開封的鹿茸藥酒,黃男才吐實話表示,買酒要回家喝,但忍不住酒癮先打開喝了,員警當場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第45條第1項第13款及第21條第1項第4款等規定,舉發黃男行車超越停止線、行駛禁行機車道及無照駕駛等行為,分別處以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及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

岡山警察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規定,酒駕、拒絕酒測累犯認定由五年延長為十年,如十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二次以上累犯者(從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