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農藥污染紛爭 縣府籲請農友做好防範措施

花蓮縣政府呼籲農友施灑農藥應採適當防範措施,以避免污染鄰田或造成居家鄰里紛爭。(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農業發達且農田林立,農耕土地面積地約四萬六千餘公頃。當行走鄉間時,常可見為事農業生產之農友施灑農藥或防治資材,但也因而常衍生諸多紛爭。近年屢有民眾透過縣長信箱或一九九九服務專線,就有關鄰地農田施灑農藥進行投訴。

花蓮縣政府呼籲,農地施灑農藥行為雖然不是法令所禁止,但農友在施灑生產相關資材時,除了應確切遵循產品標示記載使用及自身穿著適當防護外,也應採行適當防範措施或設備,以避免汙染鄰田或造成居家鄰里紛爭。

縣長徐榛蔚表示,為加速推動農友落實合法化、合理化、合時化施藥,縣府於去年七至十二月試辦農藥購買實名制政策,積極輔導農藥販賣業者安裝啟用POS系統(銷售時點信息系統),並於去年七月底率先本島各縣巿達到完成率百分之百安裝啟用。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中央推動化學農藥十年減半計畫,將於一一七年到期,目前也正研擬推動「植物醫師法」。花蓮縣已有吉安鄉及瑞穗鄉農會各有一位駐場儲備植物醫師輔導農友,今年縣府也積極協助鳳榮及光豐地區農會爭取各派駐一位植醫,希望結合植醫專業輔導農友合法、合理、合時使用農藥。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得榮說,國內常見相鄰的農田可能因為農藥施用過程不當或是風力、風向影響,造成農藥飄散形成鄰田汙染或導致民眾嗅覺不適等,為減少農藥在施用時的飄散汙染,可藉由隔離綠帶及病蟲害整合管理加以實現。

周黃得榮表示,農友如要防止鄰田汙染,可在田區周邊設置緩衝區,種植高莖密葉綠籬或是搭建圍網防護,噴灑藥劑時務必依照農藥仿單標示使用,噴嘴加裝防護罩降低農藥飄散及在適合噴施的氣候條件下噴灑農藥。此外,購買防治資材時請配合農藥實名制,倘如發生農作物農藥殘留不合格時,還可協助釐清是否為鄰田汙染等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