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鈞監院副院長人事案 5/24表決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針對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李鴻鈞的人事同意權案,立法院會十三日處理報告事項等議程時,決定十八日上午進行全院委員會審查,二十四日上午於院會舉行投票表決。

總統蔡英文提名前親民黨立委李鴻鈞為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人事案咨文九日送至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立法院會十三日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對於李鴻鈞的人事同意權案,議事處意見,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通過。

報告事項議程處理完畢後,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人對此人事同意權案的決定,提出復議,並請院會立即處理;會議主席、立法院長游錫堃詢問在場立委有無異議,並未有人提出,因此通過。

復議動議通過後,院會再處理柯建銘等人提出重行決定的提議,內容為李鴻鈞人事同意權案的審查及投票表決時程,十八日上午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時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團推派五人、國民黨團推派三人、台灣民眾黨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一人代表進行。

此外,未參加黨團的立委得優先發言,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立委詢答時間十五分鐘;審查完畢後,二十四日上午於院會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