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華視新聞四、五月間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等六次錯誤快訊事件,調查局約詢兩名華視職員後,依違反災害防救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調查後認定無刑事不法,已將全案簽結。
至於相關人員有無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項,這部分則由警方依職權裁處。
華視新聞今年四月二十日上午於跑馬快訊中,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台北港艦艇爆炸、設施、船舶損毀」、「戰爭有爆發之虞」、「中共備戰頻繁,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以及「大屯火山爆發」等,引發民眾恐慌、議論。
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約談華視相關職員,調閱現場監視器,將全案移送檢方。
檢方前往華視觀看人員操作流程,認定華視四月二十日的兩次快訊錯誤事件,分別是因製作人、導播中心召集人、資深編輯及助理導播等四人,一連串的人為作業疏失所導致,包括審核及播放字幕前,沒有再次確認字幕的路徑及連結等失誤。
此外,今年四月二十四日,華視誤植行政院長蘇貞昌的頭銜為「總統」。四月三十日分別誤植美國職棒球隊的隊徽、中國大陸上海染疫日增千萬的字幕。五月三日播報總統蔡英文主持「國軍重要高階幹部授勳暨晉任布達授階典禮」新聞時,將蔡英文誤植為「蔡EE」。
檢方查出,華視四月二十四日至三十日的字幕誤植,分別是因圖片及文字的連結錯誤、編輯圖卡忘了更正,文字記者也沒發現錯誤,忘將「審核完成」的代碼刪除等,均屬單純的內控疏失。
檢方指出,災害防救法的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但必須符合「故意」的構成要件。
檢方認定,誤植事件為華視的內控疏失,相關製播人員沒有涉及故意散播災害謠言的主觀犯意,因此將全案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