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三峽分局偵辦毒品案,橫溪派出所員警於去(110)年12月3日16時5分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溯源偵辦,持新北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及拘票,跨轄區至板橋區陽明街某處拘提王姓犯嫌,並查獲大麻3包(毛重319公克,驗餘純質淨重318.86公克)、MDMA殘渣袋1袋(毛重0.4公克)、LSD毒郵票1張、大麻吸食器水煙壺1組、電子磅秤2台、研磨器1組、捲菸紙2個、分裝袋5包及手機1支。
三峽警分局指出,經查王嫌基於轉讓第二級毒品之犯意,於110年9月17日前數日,在新北市板橋區住處,將可捲成6根香菸之第二級毒品大麻,無償贈予李姓男子供其施用,又另基於持有大麻之犯意,於110年10月初以新台幣6至7萬元之代價,購得純質淨重318.86公克以上之二級毒品大麻後遭警方查獲。

三峽警分局表示,本案發生於去年年底,惟因偵查不公開未披露,現全案經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及11條轉讓、持有毒品罪,於今年5月2日將王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