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動跨域就業津貼 彰投分署成功協助超過2700名失業者獲得工作

符合條件的異地就業也有津貼,可洽各就業服務中心。(記者黃志炫攝)

記者黃志炫/台中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跨域就業津貼」,透過補助通勤、搬遷及租屋費用,協助弱勢失業勞工及初次尋職青年,減少因距離導致的就業障礙,儘速進入勞動市場。該計畫開辦至今,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已成功協助超過二千七百名失業者獲得理想工作,其中包含八百五十名初次尋職的青年。今年五月更放寬申請資格,適用畢業於高級中等學校的青年,可不受年滿十八歲的限制,預計可以受惠更多初次尋職青年。

中彰投分署林淑媛分署長表示,「跨域就業津貼」能協助失業中高齡者、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以及年滿十八至二十九歲初次尋職之本國籍青年,突破異地就業障礙,提供更多就業選擇機會,更有利於成功就業。而自今年五月起,高中畢業青年初次尋職未滿十八歲也可申請「跨域就業津貼」,符合資格的青年及失業勞工,只要透過公立就服機構諮詢推介到離家三十公里以外地區工作,成功就業滿三十天後就可申請。跨域就業津貼包含租屋補助金,補助房租的六成,每月最高五千元,最長發給十二個月。如果要搬家到租屋處,也有搬遷補助金,以搬遷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補助三萬元。另外不想租屋在外,可以選擇交通補助金,視距離每月最高補助三千元。

今年二十五歲的小華,大學就讀機械工程領域,畢業後即入伍當兵,在退伍後積極投遞履歷參加面試,因無工作經驗,整整待業三個多月,他擔心待業太久會用盡積蓄,又害怕與就業市場脫節,開始變得悶悶不樂,家人於是鼓勵他到就業中心求職。透過諮詢協助,就服員發現小華個性雖內向害羞,工作態度卻很積極,若有工作機會並不排斥到外縣市就業,就業服務員據此告知小華關於「青年跨域就業津貼」的補助條件,期望可以減輕他在外租屋的壓力,目前小華已穩定就業一年多,工作適應良好,也順利領取十二個月的租屋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