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定期退撫給與調高2%

7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 非適用對象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七月一日起市府公教退休人員或遺族領取之定期退撫給與,包括月退休金、月撫恤金(年撫恤金)及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等調高二%。

財稅局指出,此次調整方案適用對象必須是今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已生效之退撫案件;七月一日以後生效的退撫案件,則非適用對象。

該局說,對符合適用對象之市府退休公教人員或遺族七月份月退休金、月撫恤金及遺屬年金,將配合以調整後金額發放,於七月一日透過委託之金融機構、郵局轉撥至退休人員或遺族(屬)指定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