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龍井區傳出女子遭酒駕撞傷,家屬控訴,問警方案情竟被回「承辦人休假中」。警方回應,員警因尚未釐清,怕提供錯誤資訊,已要求員警強教育,在釐清後盡速主動告知家屬,若有缺失從重咎責。
台中市警局烏日分局表示,張姓女騎士與鄭姓小貨車駕駛二十七日晚間六時三十四分,在龍井區中華路二段、山腳大排路口發生交通事故,雙方都受傷送梧棲童醫院治療。
張女家屬在臉書控訴,張女遭二十八歲酒駕的鄭姓男子開小貨車撞傷送醫救治,隔日家屬趕到派出所詢問狀況,員警竟說「承辦人休假中要過兩天才能看照片」,問對方開什麼車?有無酒駕?一問三不知、說不方便透露。
烏日警分局說,經查鄭姓駕駛酒測值零點七毫克,有酒駕情事;事故現場均已測繪、蒐證完畢,由於鄭姓駕駛當時因傷需留院觀察治療,無法即時製作筆錄移送,烏日警分局龍津派出所昨天已通知鄭男到所完成調查筆錄製作,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