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環保局七月一日起,輔導縣內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飲料店、超市等,如民眾購買飲料自備環保杯,可享至少五元優惠折價,每杯約折價八%至十四%,在電費上漲之際,可謂生活小確幸。
自備飲料杯享五元優惠政策規定,業者應提供至少五元的價差優惠。若使用大容量容器裝二杯以上飲品,業者必須折價相對應杯數,例如二杯折抵十元,且應於店內明顯處標示。
環保局表示,二0二0年調查指出,全台使用超過四十億個一次性飲料杯,重達四點七公噸,若以一個飲料杯高度十五公分計算,可以堆出一百十八萬多座101大樓。環保局希望透過政策養成民眾習慣從源頭減量,鼓勵自備環保杯,降低產生廢棄物。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根穆指出,轄內約有二百七十九家連鎖便利商店、速食店、飲料店、超市等,七月一日將稽查販售業者,初期未依規定執行者將開立勸導單並限期改善,同時要求明顯處張貼折價公告,及必須實施優惠活動等。如限期改善後複查仍未符合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最高可處六千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