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英法官出走 雲林地院王紹銘庭長轉任律師

菁英法官出走 雲林地院王紹銘庭長(右)轉任律師,院長劉長宜贈送花束並給予祝福。(記者劉春生攝)

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國民法官法將於明年一月一日上路,在司法院大刀闊斧傾力推動司法改革,想要挽回民眾對於司法的信心之際,這些年來菁英法官陸續出走造成人才斷層,法官人力捉襟見肘,其中代表什麼警訊,是司法院極需正視的課題。

據悉,雲林地院法官兼審判長、庭長、發言人王紹銘已於今年一月遞交辭呈,並獲得院長及司法院批准,甫於七月十一日轉任律師,與配偶林麗瑜律師在雲林虎尾及台南合開「極意法律事務所」。他在雲林地院服務十五年,法律素養佳,辦案能力強,曾因辦案績效優良敘獎,一直表現十分優異,頗獲上級長官、同事、檢察官及律師肯定,故從基層法官迅速被拔擢為雲林地院最年輕的審判長、庭長跟發言人,年僅四十一歲,為青壯世代的菁英法官。

王紹銘是臺北大法學碩士,司法官訓練所四十六期結業,自九十六年分發到雲林地院迄今,均是在刑事庭擔任審判工作,審理案件超過四千五百件,除了嫻熟一般刑事案件以外,更是智慧財產權專股、妨害性自主專股、重大及貪污案件專股之審判長,為雲林地院極為倚重的法官人才。對於辭職的原因,王紹銘低調不願多談,僅表示是「個人生涯規劃」、「與妻子一起創業是自己的夢想」。

但近幾年來法官轉任律師的人數越來越多,儘管律師人數已接近飽和狀態,為何這些法官們卻仍然願意放棄穩定的高薪轉投入競爭激烈的律師市場?其中甚至不乏辦案頗受好評的菁英法官。

有不願具名的法官低調表示,「法官工作量逐年增加,長期過勞,努力付出卻得不到相對應的尊重」、「公務員退休制度一直修改,退休年限延後,對未來覺得悲觀」等語。如果司法改革是往正確的方向走,基層法官應該都是樂見其成大力支持才是,那為何青壯年法官們這些年來紛紛求去?或許值得司法高層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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