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府獲知行政院數位發展部辦公廳舍有地點設置問題時,即積極在縣境內尋找交通便利、相關科技產業聯結的適當地點,擇定高鐵雲林站特定區–行政專用區,並將相關點位資料函送行政院;縣長張麗善誠心呼籲,請本縣三位立委,摒除黨派不同立場,齊心向中央爭取「行政院數位發展部來雲林」,以數位彌平台灣城鄉差距,更歡迎數位發展部來雲林當鄰居。
雲縣府指出,立法院去年十二月廿八日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拍板行政院下新設數位發展部。主要是整體規劃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的專責機關,未來將整合資訊、資安、電信、網路和傳播五大領域,統籌數位治理與數位基礎建設及協助公私部門數位轉型等相關業務,加速國家數位轉型政策目標。
縣府表示,數位發展部預計初期分二處辦公,一處為位於延平南路辦公大樓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另一處是鄰近台北車站租用新光大樓部分樓層作為中繼辦公室。惟新光大樓租用三層樓中繼辦公室,一年租金耗費近七千萬元,此舉並引發不少疑義「數發部應突破過去選址思考模式,如將官署設在偏鄉,才能作為數位轉型的表率」、「尚未有實質建樹前,花費高額租金在高價地段租用辦公廳舍,是否會有觀感不佳的問題」等。
雲縣府擇定建議點位於高鐵雲林站特定區-行政專用區,設置為數位發展部辦公廳舍優勢為交通便利、土地取得已可使用、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完善等,行政院數位發展部應突破過去選址思考模式,將官署設在雲林作為台灣數位轉型的表率,亦可節省一年七千萬租金,也可代表中央政府用數位科技解決城鄉發展差距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