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警六分局十二日晚間實施「監警環聯合稽查路檢」,針對電動車、汽機車改裝、無照等各項違規進行稽查。共祭出六十七張罰單,警方也呼籲駕駛人遵守法規,保障自身與其他用路人交通安全。
十二日晚間六時至九時,警六分局會同南警交大、台南監理站及環保局於台一線大同路、生產路口實施攔檢,包括拼裝車未領有牌照行駛兩件並依法沒入、擅自變更原有裝置規格六件、改裝車輛五十七件、無適格駕照兩件。環保局現場也檢測十一輛噪音疑慮車輛,其中不合格三輛、召回檢驗一輛。
警六分局表示,日前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審驗合格、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十一月一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掛牌才可上路,新法修正施行前,已經檢測及形式審驗合格、粘貼審驗合格標章的電動二輪車,應在新法施行後兩年內依規定領用、懸掛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