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未成年深夜歡唱遭通報 砸毀店物品洩憤 汐止警火速到場全逮送辦

少年離開時將店內器物砸毀,並持滅火器恣意噴灑。(汐止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於今(24)日5時許接獲汐止好樂迪報案,稱有包廂客人離開時將店內器物砸毀,並持滅火器恣意噴灑,店家預估損失金額4萬元,經警方出動快打警力18人到場,將滋事犯嫌吳姓少年(93年次)、侯姓少年(94年次)、曾姓男子(89年)、鄭姓男子(90年次)等4人壓制帶回。

少年離開時將店內器物砸毀,並持滅火器恣意噴灑。(汐止警分局提供)

汐止警分局指出,經警方初步了解,為吳姓少年等人不滿同行未成年少年李男(93年次)遭店家通報深夜容留經警方帶回,故於結帳前憤而毀損店家物品出氣。員警到場查證發現吳姓、侯姓等2名少年確實有毀損等情事,經好樂迪店家提出毀損告訴,全案依毀損罪移送偵辦。

少年離開時將店內器物砸毀,並持滅火器恣意噴灑。(汐止警分局提供)

汐止警方說,另犯嫌曾男因出言對員警有辱罵,且鄭男有毆打員警等情,造成黃姓員警右下顎擦傷、葉姓員警雙側膝部擦挫傷、左手擦挫傷,2人經員警現場以辣椒水制服,全案警詢後依妨害公務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