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嘉義縣政府為了提升水體污染事件應變能力,集結中央與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等十四個公私單位,動員一百三十人次,二十七日於布袋商港,舉辦「一一一年度嘉義縣海洋油污染應變暨區域搜救演練」,啟動海洋油污染複合式擴大演練,演練項目包括油污染事故發生與通報、成立應變中心、油污染攔油及汲油清理、災因調查賠償及應變會議。
縣長翁章梁表示,面對海洋發生油污染事件潛在威脅,相關單位密切配合,並即時妥善應用應變能量是十分重要的,唯有透過實戰演練才能鏈結各應變單位,於災害發生時有效整合救災能量,避免污染擴大,遏止水體污染發生。
嘉義縣一0四年迄今,共發生十三件海洋污染事件,半數以上發生於布袋商港,威脅海洋水體水質。且嘉義縣沿海地區養殖業發達,為確保不幸發生污染事件時,得以快速、有效地實施應變措施,排除油污染狀況,故藉由本次演練機會,針對溢出港區油污染事件,權責單位得以即時、正確判斷,及實施應變措施,均有賴於平時演練之落實,以避免油污染造成擴散至海洋。
此次演練與海巡署中部分署第四岸巡隊協同辦理,首度應用該單位行動救援車,拖曳救生艇進行海難搜救操演,並搭配遙控式動力救生圈、旋翼型無人機空中拋擲救生圈、水上摩托車、各式船艇及人員共同實施救援,展現新式裝備效能,及同仁平日精實訓練成果。
除救援應變外,亦配合各救災單位,一同展現由海難引起油汙染事件之應變能量,採取因地制宜應變措施,順利將汙染控制並完成清理,降低海洋環境汙染及漁業經濟損害,迅速解除危機。
本次第四岸巡隊演練,總計派遣充氣式救生艇二艇次、旋翼型無人機一架次、行動救援車一車次及二十人次,藉以提升各機關及團體狀況處置判斷及聯合救援能量。
環保局長張根穆強調,針對造成船舶污染之行為人,依海洋污染防治法最高可裁罰一百五十萬元。船長及船舶所有人,平時應落實污染應變演練,備妥充足之應變器材,以備不時之需。在意外污染事件發生時,及時應變處置,以免污染海洋而受罰。
民眾如果在縣轄內海岸、海上、港區或出海口,發現有船隻漏油,或是其他不同形式的油污染情事發生時,請於第一時間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海巡署緊急服務專線118進行通報,相關單位將啟動應變機制,合力守護海洋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