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順發夫婦詐領助理費 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農會理事長梁順發任職台南市議會第一、二屆議員期間,與妻子王榆羚共同以人頭向議會詐領助理費一百廿五萬元被查獲,夫妻認罪並全數繳回,法院分別判刑二年及一年十個月,皆給緩刑。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梁順發自二0一0年十二月廿五日起至二0一八年十二月廿四日止擔任議員期間,並未聘用王男、張女擔任公費助理,卻由梁妻陪同王男申辦銀行帳戶後,將存摺、印章、提款卡及身分證影本交給梁妻轉交梁;另張女也將帳戶存摺、提款卡及身分證影本交給梁。

梁接著指示不知情助理,先後聘用王男、張女為公費助理,向市議會提報申領第一、二屆每月公費助理補助費、春節慰勞金等,共計詐取助理薪資一百零四萬餘元。

另外,梁順發的楊姓助理入監服刑期間無法實際擔任助理工作,又改以楊男妻子名義向市議會申領助理費用,共計詐取第二屆助理薪資廿一萬元。

梁及妻子兩人在偵查自白犯罪,並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法官考量梁順發夫婦素行尚佳,犯後態度良好,又梁自二00九年間起至二0二0年間捐款金額逾百萬元,決定皆給予緩刑二年,都褫奪公權一年,並令二人各支付公庫五萬、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