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科大解聘校長 自救會有異議

記者陸瓊娟∕路竹報導

高苑科技大學不願捐資的董事會要求解聘校長趙必孝,教育部九日發文同意,成為我國教育史上罕見的案例,高苑科技大學教職員自救會對於此結果與及程序認為有嚴重問題。

高苑科大教職員自救會的老師與職員中,已經有近五十位老師,依據教師待遇條例向法院提出要求全體董事負擔連帶責任的欠薪訴訟案,教育部甚至因董事會不捐資,導致教師薪水無法發放,竟處罰學校,無視欠薪原因完全是因為董事會不履行承諾捐資的事實,這些荒唐不合理的情況,實令他們無法接受,高苑科大自救會擬發動教職員赴教育部抗爭。

教育部於同意高苑科大不願捐資的董事會,解聘學校長趙必孝,成為我國教育史上罕見的案例,教育部公文未依私校法第四十三條之解職校長條件對校長進行解任,而是依財團法人高苑科技大學董事會會議中所認定的「缺失」理由解聘校長。

而其所謂的「缺失」,校方早已向教育部進行申覆,迄今未收到教育部回覆,而教育部卻以董事會自行認定的缺失做為「原則同意」解職校長的理由。

再者,教育部同意想停辦學校及多次違法失職不願捐資導致學校教職同仁被欠薪已三個月的董事會之解聘校長請求,並要求在同意解職校長後,再行捐資,其動機與緣由實在令人難以理解。此些作為,實令人質疑是否有特定單位在為董事會清除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