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顏寄恐嚇信 退休師判1年10月

李姓老翁對時事不滿假冒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名義,寄信恐嚇總太建設董事長等人,遭判一年十月。(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七十一歲李姓退休老師看政論節目對時事不滿,假冒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名義寄信給總太建設董事長稱「捐一億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又偽造鎮瀾宮名義恐嚇朱立倫、柯文哲及多名國民黨立委;法院認為,李翁犯後雖坦承,但動機可議、犯罪次數不少,依二十個偽造文書、恐嚇罪判他一年十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退休李姓老師因本身政治傾向對政治人物不滿,去年十二月陸續偽造國民黨、廉政署名義,寄信到台中市政府市長信箱稱「驢X厭,小心狗命」、「政商勾結、黑金惡霸」,或附上手掌心畫有FUCK圖片。

李翁又繼續偽造國民黨、顏清標或是大甲鎮瀾宮名義,寄信恐嚇總太建設董事長稱「捐一億現金給媽祖,否則送慶記給您」、「限七十二小時用行李箱裝現金到市長官邸」、「小心狗命」等。

檢警還查出,李持續偽造鎮瀾宮寄信給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台北市長柯文哲、立委鄭麗文、立委葉毓蘭及台中多名局處首長,除出言恐嚇還命對方要捐數十萬元給鎮瀾宮。

案發後包括顏清標、鄭麗文、葉毓蘭及總太建設吳姓董事長等四人有對李翁提告;李翁在警詢、偵查時審理時坦承不諱,並有相關信件、監視器畫面及指紋鑑定佐證。

法官認定,李翁一共觸犯十八個偽造文書罪、二個恐嚇罪,被害人不同且犯罪時間、地點也不同,是犯意各別、行為互疏,應分論併罰,審酌他僅對部分政治人物不滿就冒名寄恐嚇信,犯罪動機可議,且犯罪次數不少、情節非輕,事後也沒有和解,而李的辯護人雖替他求緩刑,但法院認為李犯罪多達二十次,認為不適當宣告緩刑,依偽造文書、恐嚇等二十罪判他一年十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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