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煤使用量放寬認定有百分之十的容許誤差爭議,環保署雖提出說明,目前台電與市府各自堅持己見,「公婆各有理」之羅生門。
環保署說,空汙法條例不同,二十四條著重工廠製程之操作條件管理,二十八條著重生煤之流向管制,管理上分屬不同法條及不同管制規範與概念,兩者不可混淆。但這個「百分之十的容許誤差」誤差值,中部六百萬民眾極有可能再度飽受空汙侵襲,豈可不慎。
南韓能源部宣布六十座燃煤電廠,要關掉十四座,相當於四分之一,英國宣布二0二五年全數關閉燃煤電廠。這兩個國家會如此大手筆,就是空汙嚴重影響民眾生活品質。所謂「一刀千紙,歷歷分明」,南韓與英國為了國民健康,能破釜沉舟、壯士斷腕,主政之民進黨為何不能?是為了「非核家園」,寧願與國民健康對撞?
官場上說「官大一級壓死人」就是如此。誠如市府所言,中央環保署職司環境保護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非但未與時俱進,更修法放寬生煤使用量,大開環保倒車。
不要忘記,環保署任務是為國民健康把關機構,怎麼面對「生煤使用量放寬」議題,不嚴格限定台電燃煤使用量,反而大開方便之門,置中部民眾於何顧?
環保署不要再自毀長城,台電祭出環保署大旗要盧市府就範,請問台中兩百八十萬廣大市民同意嗎?過得了關嗎?
(記者徐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