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遭資遣員工要求恢復工作權

華視企業工會29日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前舉行記者會,指資方今年4月無預警資遣10名員工,其中8人至今未與公司和解,工會委任律師協助當事人提告,要求恢復僱傭關係並求償欠薪。(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不滿遭資遣的八名華視員工,昨(二十九)日在華視工會的陪同下前往台北地院,遞狀提起要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民事訴訟。工會在法院外表示,資方裁員之後卻又新聘人員,盼司法還勞工工作權益。
 華視企業工會指控,華視於四月二十二日,無預警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十名員工,後來卻公開招募二十六名新員工,甚至還有人遭資遣後,隔天就有新人遞補,哪來的業務緊縮?根本是「經營沒對策,裁員當政績」。
 馬姓員工指出,遭資遣的十人中,其中兩人分別在台中、高雄調解成功,但事實上台北被資遣的八人資方對他們不聞不問,甚至接到存證信函告知,若再進公司就是私闖民宅,「為什麼要遭受這樣的對待?」
 代表遞狀律師表示,解僱是最後手段,華視沒有考慮到「最後手段性」的問題,華視是公廣集團一部分,如果營運策略與方向出問題,應該是決定的高層負責,怎麼會讓基層員工負責?
 律師說,勞基法對於基本工資的規範很明確,但四名被裁撤的字幕室員工薪水卻未達基本工資,身為公廣集團的華視完全沒有遵守勞工法律,希望未來訴訟長路,員工能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