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非自住採差別稅率將反映在明年房屋稅 彰化縣等9縣市 今年調升房屋標準單價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與地方政府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桃園市與新竹縣市等七個地方政府今年起實施「囤房稅」,將反映在明年五月的房屋稅徵收情形。
財政部四日表示,經地方政府估算,初估將增加十億元稅收。
有關房屋稅負議題,財政部表示,房屋稅計算方式為「稅基乘以稅率」,各地方政府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將根據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等指標,評定房屋現值,即房屋稅「稅基」,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
此外,根據財政部業務報告統計,今年適逢評定的十三個縣市中,有九個調升轄內房屋標準單價,估計增加一一二年期稅收一億零三百八十七萬元;九個將調整的縣市分別為彰化縣、台東縣、雲林縣、南投縣、屏東縣、基隆市、嘉義縣、新竹市和嘉義市。
根據財政部給立法院的報告指出,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並因應外界質疑房屋稅負偏低問題,財政部與地方政府會商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和屏東縣等七個地方政府修正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就轄內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行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