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日前有民眾收到一個信封內含十二件「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的裁決書,經致電詢問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決處表示,交通違規總歸戶一次寄送,除可省去民眾多次領取行政文書時間成本,每月還可省下逾百萬元的郵寄費用,節省公帑。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針對重大交通違規如酒駕、超速、危險駕駛、闖紅燈等案件,為即時導正違規行為,原則上皆採單件寄送方式;而「總歸戶模式」主要係針對非重大交通違規,且於短時間內容易累積多件違規的案件,例如國道通行費、路邊停車費逾期未繳等,於裁決時將同一違規人名下多件違規一次打包寄送。
裁決處統計,每月透過總歸戶平均寄送約三萬件裁決書,以每件掛號附回執郵資為四十三元計算,原採單件寄送郵資就須花費一百二十九萬元;現行將同一違規人多件違規案件一次寄送,每月僅須花費約十萬元郵資,大大地節省公帑支出,提升整體行政效率,且民眾不用來回奔波至郵局領取掛號信件,僅一次領取,省時又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