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陸軍退役中將、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的會長羅文山,被控收受香港學者的人民幣捐款。台北地院審理後,三日依違反政治獻金法、業務侵占等罪,將羅男判刑二年六月、褫奪公權二年。
羅文山曾任聯勤總部總司令、國大代表、欣隆天然氣公司董事長、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副主委。他被控於民國九十七年至一0一年間,先後四次收受香港學者許智明的捐款,共計約一百六十萬餘元人民幣,且部分匯入其個人與妻子的帳戶。
檢方指出,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政治團體不得接受國外捐款,且羅男收受捐款未向監察院申報,匯入專戶的款項也與受捐款數目不符,因此依法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羅男原本作無罪答辯,後來改口坦承收受政治獻金,並存入私人帳戶,並辯稱存款是想為同心會增加孳息收入,沒有業務侵占的犯意。
法院審理後並未採信羅男辯詞,認定他四度次違法收受政治獻金,分別判刑一年二月、十月、十月、八月徒刑,另業務侵占罪判刑十月,合併應執行二年六月,犯罪所得則全數沒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