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階段,中選會提醒,自11月16日零時起至11月26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資料,違反者,可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此外,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也可處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呼籲政黨、候選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眾,都應該遵守選罷法的規定,以免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