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開放外資以台股作為海外投資擔保品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管會二十二日透露,已和中央銀行取得共識,擬進一步開放外資可以持有台股部位作為海外投資活動擔保品;該政策可望減緩台股賣壓,至於是否來得及趕在今年內上路,金管會尚未鬆口。
外資因調度資金需要,實務上須以股票投資部位進行擔保借款,或作為衍生性金融商品等交易的擔保品或保證金,根據現行規定,金管會已開放外資可向國內金融機構辦理新台幣借款買進台股。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黃厚銘宣布,為吸引外資持續投資台股,金管會參酌美國商會今年美商白皮書提出的建議,並徵詢央行意見取得共識,將進一步開放外資可以台灣上市櫃股票作為海外投資活動擔保品。
根據金管會初步規劃,從事海外交易活動的外資雙方,皆需為在台灣合格登記的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且資金提供者需為外國券商或銀行,並將以外資持有台股市值的一定成數作為提撥擔保品額度上限,由提供擔保品的外資所委託的國內保管機構逐日控管額度。
透過該項政策放寬,以後外資進行海外投資、有資金需求時,可以拿台股向海外金融機構作為擔保借外幣,而不必賣出持股,可望減緩台股賣壓。
根據金管會統計至十一月二十一日為止,外資持有台灣上市櫃股票市值逾新台幣十九兆元,占比達百分之三十八點四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