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男子不滿投票權遭駁奪 聲請釋憲遭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顧姓男子質疑中選會公布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的規定,已害侵憲法保障的參政權,25日聲請釋憲,並聲請應依法讓其准許投票的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審酌認為,中選會公布的防疫計畫不是憲法訴訟法可審查的標的,26日裁定不受理。

因應新冠肺炎確診者能否投票,中選會9月15日公布「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選務防疫計畫」,禁止確診並隔離的民眾,於11月26日九合一選舉日外出投票。

顧男不服,認為參政選遭剝奪,因此於25日聲請釋憲。他主張,中選會公布的選務防疫計畫,禁止確診者於26日外出投票,侵害其憲法保障的參政權。且因本件情況緊急,憲法法庭應作出准許投票的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指出,中選會公布的防疫計畫不是憲法訴訟法規定所稱的「法規範」或「裁判」,且顧男也未因該計畫而受到不利確定終局裁判,不得以此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本件聲請案不符受理規定,因此裁定不受理,同時也駁回其聲請的暫時處分。

本案由憲法法庭第4審查庭承辦,成員為審判長大法官吳陳鐶、大法官黃昭元、大法官呂太郎。